为了适应学校的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,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运行机制,实现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的质量和效率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 一、学校职责 (一)专业建设 1.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,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;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,负责每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论证、初审及申报工作。 2.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,负责制定对各专业(含新设专业)的评估指标、验收办法,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。 3.负责院级重点专业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立项、检查、评估和省级品牌专业、特色专业的推荐与管理工作。 (二)课程建设 1.制定全院主要课程建设规划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。 2.负责院级精品课程的立项、检查和验收工作;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和申报。 3.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、分配与管理。 4.负责制定课程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原则,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 (叁)教材建设 1.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、教材建设管理办法。 2.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,负责在教材征订前将教材征订参考书目发至各系(部),确保教材课前到货,并按时发放给学生。 3.负责教材建设项目的审核。 4.负责优秀教材的组织编写、评审、申报工作。 (四)教学计划管理 1.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,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和各年级教学计划修订的指导性意见。 2.审核各系(部)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,论证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。 3.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。 4.审核各系(部)提出的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。 (五)师资队伍建设 1.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。 2.负责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和教学质量考核工作。 3.组织、指导和审核各系(部)拟订的兼职教师计划,掌握全院兼职教师的教学动态,定期组织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。 4.负责建立健全教师教学、教科研及培训等业务档案。 (六)教学运行管理 1.开课计划: (1)根据人才培养方案,下达各专业教学任务和教学进程表。 (2)认定和审批全院公共选修课、跨系课程的开设及安排。 (3)负责全院任课教师的统筹协调。 (4)负责编印校历。 2.课表编制及课程、教室调度: (1)负责编排全院课程总表和组织、协调、编排各专业、各班级的课程安排表。 (2)负责全院课表的变更审批。 (3)负责全院教师代(调、停)课的审批。 (4)负责全院教室使用的统一调度与管理&苍产蝉辫;。 3.选课 (1)负责组织公选课申报和下达公选课开课计划,组织学生网上选课工作。 (2)负责全院选课数据的处理、统计与维护。 4.教学管理与检查 (1)负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。 (2)制定学校常规教学检查的内容、检查重点和时间安排等并组织实施。 (3)负责检查各系(部)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。 (4)建立全院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监控系统,并做好各项检查工作。 (5)组织全院公开课、观摩课以及教学经验交流活动。 (6)负责对全院教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。 (七)实践教学管理 1.负责对全院实验实训、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全面管理。 2.负责实验实训、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毕业答辩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监控。 3.负责审核顶岗实习计划、协议,聘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,汇总顶岗实习相关材料。 4.组织协调学生实习等教学活动的开展。 5.负责组织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院级巡视检查及评估工作。 6.负责制定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。 (八)考试管理 1.考试组织与安排: (1)确定全院期末考试时间,编制全院考试安排表,制定院级考试巡视安排表,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、检查、考核等工作。 (2)负责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、汇总等工作。 (3)负责缓考学生的审批工作。 (4)负责学生补考时间的统一安排。 2.命题、阅卷与试卷管理: (1)制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并组织各系(部)实施。 (2)对各系的考试组织进行监管,对试卷批阅、成绩确定及相关考试材料进行检查。 (3)指导各系(部)建立、健全教考分离考试题库。 (4)负责全院试题库建设的规划、管理工作。 3.监考: (1)制定学校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。 (2)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及调整,及时处理监考中出现的问题。 (3)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,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守则的教师及时作出处理。 4.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: (1)制定学校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。 (2)负责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作弊情况,提出处理意见。 (九)学生成绩管理 1.负责学生每学期课程成绩的审核、数据汇总、存档等工作。 2.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、盖章工作,受理学生成绩查询。 3.负责学生获得学分的核定与记载。 4.负责辅修专业及双专业学生的成绩审核和管理工作。 5.负责学生毕业、结业、降级等成绩审核工作。 (十)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.负责制定涉及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,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。 2.负责组织定期的教学检查(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、期中教学检查、期末教学检查)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。 3.制定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,负责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。 4.负责与院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联系,对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进行调研与监控。 5.负责教师教学业绩的考核和汇总。 6.组织全校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,做好评价信息的应用。 7.组织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、优秀教案评比等工作。 (十一)教学档案管理 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、课程标准、校历、教学进度表、课表、考试安排表、新生录取名册、毕(结)业生名册、学生成绩总表、学籍异动文件、转学转专业审批表等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。 (十二)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1.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调查及报表的填报工作。 2.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、报批及解释工作。 3.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系统、精品课程网站、教务处网站的升级、维护、运行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。 4.负责全院所有教室的调度与管理,多媒体教室建设规划和教学设备维护工作。 5.配合人事处组织每年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,完成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。 6.为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准备相关材料。 7.其他涉及教学管理的工作。
二、系部职责 (一)专业建设 1.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,制定本系(部)专业建设规划。 2.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,组织拟新设专业的调研、论证和申报材料整理工作,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、师资、实验实习条件、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。 3.组织本系(部)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,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,负责本系(部)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、申报等工作。 4.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,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,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。 5.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。 (二)课程建设 1.负责本系(部)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。 2.负责本系(部)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、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。 3.负责本系(部)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具体使用管理。 4.根据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编制与修订原则,组织编写、修订和审核各课程标准,报教务处存档。负责检查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。 5.开展课程建设研究,优化课程结构,评比优秀课程。 (叁)教材建设 1.负责本系(部)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;负责本系(部)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、推荐工作;组织教师编写教材。 2.根据学校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,科学、合理选用授课教材,报教务处征订。 (四)教学计划管理 1.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指导性意见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调整专业课程体系,编制本系(部)各专业教学计划,报教务处审核。 2.负责专业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。 3.负责提出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,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。 (五)师资队伍建设 1.根据专业发展规划,制定本系(部)师资建设规划,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。 2.按年度提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计划,报学校审批。 3.按学期提出本系(部)兼职教师计划,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。 4.对系部教师进行综合考核。 (六)教学运行管理 1.开课计划 (1)根据学校下达的开课计划,落实各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。 (2)负责编制本部门教师课程安排表。 2.课程调度 (1)严格控制代(调、停)课比例,负责本部门代(调、停)课申请的审批、补课的落实,并将此情况预先报教务处备案。 (2)由任课教师所在系(部)将补课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学生。 3.选课 (1)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。 (2)负责在选课管理系统中提交教师基本信息、课程介绍及课程标准。 (3)负责组织本系部学生参加选课和选课资料存档工作。 (4)负责向任课教师提供有关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。 4.教学管理与检查 (1)负责日常教学管理,包括学生上课考勤、请假审批、上课安排变更(调、停课)通知等,维护正常课堂教学秩序。 (2)负责审核任课老师的授课计划、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,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。 (3)根据学校要求,负责实施本部门常规教学检查工作,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。 (4)负责本系(部)日常教学检查和课堂教学检查工作,检查本系(部)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。 (5)负责建立系(部)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。 (6)定期组织教研活动,做好教研活动记录,开展教学研究。 (7)组织本系(部)教师相互听课及公开课等教学观摩活动。 (七)实践教学管理 1.负责各实践性环节课程标准和指导书的制定。 2.负责确定学生实践教学环节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工作任务。 3.负责联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、签订合作协议和实习计划、实习的组织管理、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。 4.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计划的实施。 5.负责本系(部)实践教学基地(实验室)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 6.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。 7.负责本系(部)学生实践教学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。 (八)考试管理 1.考试组织与安排: (1)负责组织安排本系(部)专业课程考试、考查,编制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。 (2)负责本系(部)考试课程监考教师安排落实。 (3)负责本系(部)职业资格或技能考证: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名参加相应的等级考试。 2.命题、阅卷与试卷管理: (1)命题、阅卷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。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组织考试命题,经系(部)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,任何考试课程,均要出础、叠卷,由系(部)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卷。 (2)负责各类考试试卷的归档工作,填写试卷存档一览表,试卷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毕业后2年。 (九)学生成绩管理 1.负责组织本系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、核对、分析、统计工作。 2.负责打印、公布各班学生成绩表并归档。 3.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,在开学2周内受理学生对课程成绩的查分申请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 4.毕业班学生成绩初审工作。 (十)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.执行学校对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有关规定。 2.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和要求,认真开展各项教学检查 。 3.通过抽查学生作业、召开座谈会、经常性听课等方式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常规性检查。 4.配合学校组织落实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。 (十一)教学档案管理 负责课程标准、教学进度表、试卷、试卷分析表、成绩登记表、成绩汇总表、毕(结)业生名册、实习实验课程标准及学生实习报告等教学材料的整理、归档和保管工作。 (十二)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1.执行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,必要时制定本系相关实施细则。 2.其他涉及教学管理的具体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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