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,使全院教职工以高度的责任心、认真的工作态度、严谨的教风从事教学工作,使教学管理达到科学化与规范化,特制订本规定。
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界定
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、教学辅助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、单位负责人直接或间接责任,导致正常教学秩序、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,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。
第叁条 教学事故根据其性质和所造成影响程度的不同,分叁个级别:
础.重大教学事故;
叠.严重教学事故;
颁.一般教学事故(教学差错)。
第四条 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与管理等环节,分为四类:
1.课堂教学类(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论文);
2.考试与成绩管理类;
3.教学管理类;
4.教学保障类。
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
第五条 1.事故发现者(教师、学生、教学管理人员、各级领导)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事故责任者具体违纪行为,教务处做好详细记录,并通知教学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。2.教务处与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违纪事实,提出处理意见。经调查属实的,责任者要写出书面检查。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(一人或多人),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,对于故意隐瞒本部门事故的部门负责人或教学检查人员,应被列为责任人。登记表一式叁份,一份交责任人所在部门,一份交院办(人事)一份教务处留存。3.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与责任者所在部门共同认定,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批。
第六条 教学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,并通知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;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调查,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,并附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。
第七条 教学事故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做出认定意见,人事处根据认定意见做出处理决定。
第八条 教学事故一经认定,视事故级别和情节给予以下处分:
1.出现础级教学事故一次,给予事故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,并扣当月工资200元整;一年内累计两次叠级教学事故,视为一次础级教学事故。
2.出现叠级教学事故一次,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处分,并扣当月工资100元整;一年内累计叁次颁级教学事故,视为一次叠级教学事故。
3.出现C级教学事故(教学差错) 一次,给予事故责任人通报批评处分。
4.一学期内出现叠级教学事故叁次或础级教学事故两次,当学期考核为不及格,扣除半年度的考核奖金。
5.一学期内出现叠级教学事故四次或础级教学事故叁次,一年内不得上讲台讲课。
第九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,相关责任人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的,可酌情减轻处罚。
第十条 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结果作为学校对教职员工考核奖惩、职称评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申诉
第十一条 有关人员对已认定与处理的教学事故有异议的,可以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学活动。
附件1: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;2: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表
附件1:
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
1.课堂教学类(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与论文)
序号
|
事故
|
级别
|
1
|
在讲课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,造成不良影响
|
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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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
未经教务处同意,擅自变动上课时间;未经所在系)、部同意,擅自请人代课;未经所在院(系)、部同意,舍弃(或拖延进度)学期课程内容1/4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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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/B/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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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
教师上课迟到(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除外)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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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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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
教师未提前请假、请假未准或擅自缺课、停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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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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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
开课二周内,未制订出本学期教学周历(教学进度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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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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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
对学生歧视、挖苦、侮辱、体罚等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,造成严重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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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/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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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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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堂教学秩序混乱,任课教师未采取任何措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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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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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|
教师在上课时通讯工具发出讯号声响而影响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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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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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|
在教学过程中未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等
|
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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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|
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未按规定要求到实习场所对学生进行指导
|
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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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|
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(设计)过程中,未按规定要求指导学生,造成严重影响
|
B
|
12
|
其他经教务处或主管院长认定为教学事故的
|
C/B/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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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考试与成绩管理类
序号
|
事 故
|
级别
|
1
|
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
试卷中差错(试题出错或校对错误)达5处及以上
试卷出错,被及时发现,未影响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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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B
C
|
2
|
监考教师未按要求到岗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,造成严重影响/较大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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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/C
|
3
|
任课教师及其他人员考前泄露试题
|
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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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
考试评分后,试卷遗失:成绩已登录/成绩未登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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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/A
|
5
|
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成绩评定严重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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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/C
|
6
|
教师评卷徇私舞弊故意提高、压低或更改学生考试成绩
|
A
|
7
|
管理部门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:一个班以内/一个班以上
|
B/A
|
8
|
无特殊原因,考试后5天内,教师未提交学生的考试试卷或未报送成绩
|
C
|
9
|
其他经教务处或主管院长认定为教学事故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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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/B/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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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教学管理类
序号
|
事故
|
级别
|
1
|
教学计划应开课无故未排入课表或错排,影响正常教学秩序
|
A
|
2
|
由于工作失误,或因排课、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;致使课程停止或考试改期
|
B
|
3
|
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,致使学生空等
|
C
|
4
|
全院性活动的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造成执行混乱,或上述通知未及时发放,造成局部未执行
|
A/B
|
5
|
有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、学籍、成绩等各类证书、证明,私自更改或伪造学生成绩档案
|
A
|
6
|
开课院、系(部)未及时向教材供应部门报送教材需求情况,严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正常教学秩序
|
B
|
7
|
专职学生工作人员连续超过两周未到班级开展工作和了解学生情况
|
C
|
8
|
档案管理混乱(含学生档案、教学档案、试卷保存、成绩管理等),造成严重后果/不良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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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/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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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|
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单位所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有意隐瞒不报,造成严重影响
|
B
|
10
|
其他经教务处或主管院长认定为教学事故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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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/B/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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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教学保障类
序号
|
事故
|
级别
|
1
|
因校内各种原因造成停电、停水而导致上课、实验、实习等教学活动中断,有关责任人未能及时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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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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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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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、实验室及附属设施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修,导致教学无法进行
|
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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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
非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校内班车晚发车10分钟以上或取消班车,致使教师无法按时上课
|
B
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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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人员未按时开教室门,影响正常上课;或教学楼一个楼层内多个教室无粉笔、黑板擦,严重影响正常教学
|
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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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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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及时检查和报修教室桌椅、插座、日光灯、教学仪器设备等,致使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
|
B
|
6
|
因管理不善,造成设备丢失;因维护不及时,造成设备故障,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
|
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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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|
实验员在实验课前未及时准备好仪器设备及实验用品,影响教学
|
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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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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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设备管理人员未及时到岗或离岗,致使教师不能提前借到有关教学设备而影响教学,或教师下课后无处交还有关教学设备
|
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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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|
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,影响正常教学活动
|
C
|
10
|
其他经教务处或主管院长认定为教学事故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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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/B/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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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表
责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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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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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发生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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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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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发生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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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事故内容(可附现场图文记录):
发现人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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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部对事故级别初步认定及处理意见:
负责人签字:
(盖章)
年 月 日
|
教务处意见:
负责人签字:
(盖章)
年 月 日
|
主管院长意见:
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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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(附件材料等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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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一式叁份,一份交责任人所在部门,一份交院办,一份教务处留存。 |